
第四期
州政府统一部署对“三项制度”工作进行督查
为保证我州“三项制度”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4月9日至13日,按照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州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州人事局副局长黄正雄同志带队分别深入富宁、广南两县的4个乡镇、10个县属部门进行检查和指导。
黄副局长对两县“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做了肯定:一是及时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分工,能抓早、抓实;二是顺利完成学习培训和宣传阶段工作。两县订购下发有关宣传材料近4千份,共3425人参加了“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和考试,并将成绩纳入2008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广南县结合本县“治理慢行为”工作的实施,有机地将其纳入“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中。富宁县进一步完善《富宁县行政执行办考核办法(试行)》,将“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融入其中,对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绩效、作风、能力进行考核。同时,黄副局长针对“三项制度”实施以来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与县政府领导进行探讨和交流,对今后工作提出“五化”要求,即政策明确化、承诺具体化、办事公开化、操作规范化、考核科学化。政策上要明确,不能含糊;承诺要明细,负责到人;办事流程、指南要公开;操作要规范,按程序办理;考核要结合实际,有实质内容。“五化”较为全面、客观地为我州“三项制度”实施的具体工作作出了概括性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