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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期

富宁县人事局从六方面抓好《公务员法》入轨前期准备工作

 
  《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一年建制,二年实施,三年入轨的要求,富宁县人事局结合本县实际,从六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积极为该县《公务员法》入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把好公务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公务员“凡进必考”政策,切实做好全县公务员招录工作,把好公务员入口关。实施“凡进必考”就业政策以来,始终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该县已经从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录用282人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中。
  二、切实抓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按照省、州要求,严格按照政策抓好公务员登记的各个环节工作。全县共完成政府口36个机关1083人的公务员登记审核工作。并根据登记信息建立起了公务员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日常登记制度。同时,做好新进公务员的登记审核工作,初步建立了公务员管理信息数据库,提高了公务员管理水平。
  三、做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县人事局会同组织、编办等部门认真做好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目前省级已批复县档案局等第一批参公管理单位51家。工作人员登记和理顺工资关系等工作顺利完成,预计今年内可以全面完成全县参公管理单位的登记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教育培训措施。一是把公务员素质教育培训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促进职能部门加强调研;二是继续开展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新法律法规和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培训。年内共有2351人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和考试,有1411参加了《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考试,合格率为100%。三是突出“困岗施教”,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实际,选派县乡村三级干部253人次到省州参加党政干部理论知识培训班学习;推荐67人次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四是坚持“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原则,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加强对公务员工作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年内选派领导干部挂职锻炼4人;到上海参加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培训2人;选派7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担任局长助理和乡镇长助理等职;选派13人到县域内13个企业挂职。
  五、认真贯彻公务员奖励政策。为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专长,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富宁县人事局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公务员考核办法,发挥考核工作激励约束作用,规范评选表彰办法,严格执行公务员行政嘉奖规定。《公务员法》实施以来,该县共有123名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受到行政嘉奖,嘉奖金额达61500元。
  六、畅通出口。为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富宁县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不遵守公务员行为准则的公务员坚决给予惩戒。到目前,已有4名因滥用职权、贻误工作的公务员被辞退,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富宁县人事局 黄艳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