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6期
文山州人事编制系统干部跟班轮训
为多方面培养锻炼干部,进一步提高全州人事编制系统干部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人事编制干部队伍,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保障,文山州人事局从2008年7月起,分期分批抽调八个县优秀人事编制干部轮流到州人事局跟班学习。
跟班学习人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政治素质较好,思想作风正派,大局观念强,维护团结,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二是事业心强,业务素质好,工作扎实,能吃苦耐劳;三是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严格跟班学习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管理考核,具体一是每期跟班人员由县人事局确定,报州人事局审核同意。二是跟班学习人员安排在各科室(中心)学习和工作,具体学习和工作任务,由相关科室(中心)研究提出,局办公室初审后报局分管领导同意。三跟班学习干部在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特殊情况需暂时回原单位工作的,需经州人事局领导同意。四跟班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接受所在科室(中心)的培训和管理,由科室(中心)明确其并由科室(中心)负责人在工作对其进行业务及理论培训。由局办公室每半个月集中跟班学习人员进行一次学习培训小结,跟班学习人员及所在科室负责人分别作小结发言。学习结束前,由跟班学习人员所在科室(中心)作出学习培训书面小结,交局办公室综合,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本局各科室(中心)。五是到州人事局跟班学习的人员由州人事局和各派出单位共同管理。要求派出单位经常对跟班学习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考察。六是学习期满后,由州人事局考评并给予书面鉴定,考评鉴定作为本人所在单位当年评优和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此外,要求各县人事局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尤其是培养高素质人事编制干部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选派工作,做到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跟班学习人员每期安排4人,学习时间为2个月。以四个县人事局为一组,轮流派员参加学习。广南、富宁、西畴、马关四县人事局为一组;文山、砚山、丘北、麻栗坡四县人事局为一组。各县轮流选派优秀工作人员参加各个学习期的学习,目前广南、富宁、马关、文山四县人事局已派人员到州人事局跟班学习。(文山州人事局办公室韦世平)
文山州认真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制度转换工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的有关文件通知,自2007年12月20日以来,文山州共有504个机构被省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州级机构44个,县级机构154个、县派驻乡镇机构306个。
按照省的有关文件要求,新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原来虽然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但未推行过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必须进行制度转换,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转换为公务员管理制度。文山州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职能职责审核。对新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原来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现仍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的职能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认真审核,合理界定其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参照管理机构与政府部门的职责关系;二是认真做好人员编制的审核。在总体上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根据参照管理机构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量大小等情况,在单位之间适当调整人员编制,使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基本适应;三是重新印发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对新批准参照管理或是原已经推行过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在职能审核和人员编制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事项,并形成三定方案,由机构编制部门重新印发各有关部门。经过上述工作,目前全州已基本完成参照管理机构的三定工作,为促进参照事业单位的制度转换工作奠定基础。(文山州编办)
文山州完成2007年度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文山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从2008年1月3月起,开展了全州事业单位的法人年检、办理设立、变更登记等工作,至2008年7月底结束。
为了圆满完成2007年度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文山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推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四项制度为契机,公开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检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若,增强工作中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对全州所辖的八县登记年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规范登记、年审、变更、设立公告程序,做好上下衔接。全州1600余个事业单位进行了法人年检,218家单位进行了变更登记,13家事业单位进行了设立登记, 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注销登记,年检率达到了97%以上;三是做好本辖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州直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检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工作。2007年州属直接办理法人年检132家、变更20家、设立3家、注销3家、退出法人登记1家。完成了181个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变更、撤销材料的立件归档工作;四是依法对登记、年检、变更、撤销的事业单位进行单位名称、法人、单位住址、登记号、法定代表人以及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公告。通过开展以上工作,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增强了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的实施了对全州事业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文山州编办 陶鹏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