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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事局、编委办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一)首问首办责任人
凡来电、来信或来人到我局(办)办事、咨询业务、反映情况或投诉的单位或个人,与之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办责任人。
  (二)首问首办责任人主要职责
  1.首问首办责任人对所有来电、来信、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岗位范围的事情)的人员(或单位),都必须热情礼貌,文明用语,耐心解答,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推延处理时间。要求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候、一张凳子请坐、一杯热茶招待、一声再见告别。切忌“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不礼貌言行发生。
  2.对询问的事情,在职权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按已公开的办事制度和程序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需要补充的材料及申办程序。
  3.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积极引导到职能对口科室落实办理或与有关部门联系;对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首办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
  4.对于电话咨询(不属于本科室本岗位职权范围)的事项,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来电时间等内容记录在册,并及时转告办理的相关科室,同时将对方接到电话(或接待)的工作人员姓名及时间记录在册。
  5.对于不属于本科室本岗位职能范围的来访信件,责任人应将来信内容、来信人姓名、地址、收信时间等记录在册,并及时转交有关科室或部门,同时将转交方式、转交科室或部门、收信人姓名、转交时间等记录在册。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失责追究
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落实,将“首问首办责任制”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并按《文山州人事局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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